关于省建科院吸收合并所属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声明

相关单位:

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省建科院”)现郑重声明:省建科院已基本完成对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检测中心”)的吸收合并。自即日起,原检测中心的所有业务、债务、债权均由省建科院依法承继。

原检测中心以其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、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,其权利和义务均由省建科院继续履行和承担。

特此声明。

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

2026年4月1日